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互听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广泛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1.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期互听课至少12学时。
(2)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互听课8学时。
记载于专用的听课记录本中。
2.听课要求
(1)讲课比赛、专兼职教师招聘,全体教师必须全部全程参加听课,不计入教师互听课数量。
(2)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课堂上接听手机,随意进出)。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3)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4)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3.评课要求
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