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武汉晴川学院科研成果相关材料收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25 点击数:

关于2022年度武汉晴川学院科研成果相关材料收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21 点击数:392

校内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数据年度统计与上报工作,同时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武汉晴川研字[2020]3号)和《武汉晴川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武汉晴川研字[2020]2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收集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完成数据上报、年终考核与科研奖励3项工作。本年度我校科研考核分为2个部分:会计学院、计算机学院和传媒艺术学院科研考核单列,执行科研试点考核;其余单位正常进行

一、非自主考核单位要求

收集工作分为两块:1.对全校教职工2022年度科研成果材料进行收集,收集对象分别为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专利和项目(另行处理),时间段以自然年为单位(2022.1.1-2022.12.31),不在时间段之内不予受理;2.2021年度我校教职工未申请科研奖励的成果进行补遗,材料要求同正常奖励要求,但需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补遗”。

请各单位将科研成果收集汇总后交至科研处。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今年成果收集分为两个时间段:

1. 202210月之前的科研成果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117日(周一)

2. 202211月之后的科研成果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125日(周一)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材料纸质版要求如下:

1. 科研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须提供完整目录)、正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请用铅笔在目录和正文标出个人相关信息。汇总表中“项目成果”一列是指该篇论文是否为某项获批立项项目的成果材料,如果是,请按要求注明项目信息,如果不是,不用填写;

2. 专著译著教材:封面、出版社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完整目录、封底的复印件,非主编需要提交出版社或者主编出具的工作量证明原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自行附上支撑材料;

3. 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4. 项目:如需绩分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绩分分配说明,签字后由单位盖章交至科研处,绩分分配对象仅限于课题组成员,分配总分不可以超过该项目总绩分。

注:

1. 以上复印件不接受拍照打印出来的,要求字迹清晰,无缺字缺页,在复印件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作者姓名

2. 申请奖励的成果除复印件还需要提供原件,检索报告需要提供原件

(二)材料电子版要求如下:

1. 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彩色jpg图片,分辨率为600dpi),不可用照片格式替代,不可用PDF格式替代,合撰者均为我校教师的,每人需单独提供扫描件和复印件;

2. 扫描件要求清晰、美观,一页内容一张图片,页面位置整齐居中,不要歪斜,无缺字缺页;

3. 论文扫描件依次为:检索报告(若无则忽略该项)、期刊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正文、封底。每篇论文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见刊时间+《期刊名称》+姓名+《论文名称》”,例如“202005《人民论坛》夏建国《永恒的世界需要永恒的马克思》”。文件夹中每张图片以“见刊时间+《期刊名称》+姓名+《论文名称》+序号(三位数)”命名,例如“202005《人民论坛》夏建国《永恒的世界需要永恒的马克思》001”;

4. 专著译著教材扫描件依次为:封面、出版社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完整目录、封底。文件夹命名为“出版时间+姓名+《专著译著教材名称》”,例如“202006杨毅《大学体育与健康》”。文件夹中每张图片以“出版时间+姓名+《专著译著教材名称》+序号(三位数)” 命名,例如“202006杨毅《大学体育与健康》001”;

5.专利扫描件文件命名为“授权公告日+专利类别+姓名+《专利名称》”,例如“2020060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潘雪峰《XXXXXXXXX》”。

以上收集对象,完成必须是以“武汉晴川学院”为第一单位,其他情况不予受理。考核与奖励采取自愿申请、科研处审核的方法,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统一视为自动放弃绩分和奖励

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通知要求,及时收集和审核资料,按表格中的要求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123),纸质版材料先后顺序要与汇总表顺序(按姓名排列)一致,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均需一一对应,凡列入汇总表中的数据都必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未正式出版的(包括用稿通知)不可列入汇总表,无支撑材料的不可列入汇总表

二、自主考核单位要求

会计学院、计算机学院和传媒艺术学院的科研考核由该教学单位自主进行,需于2022125之前将以下科研考核结果报至科研处:

1. 附件1234(电子版和纸质版);

2. 附件5(纸质版);

3. 科研成果扫描件(电子版)。

申请奖励的成果要求与非自主考核单位相同。

进行自主考核的教学单位应严格科研考核,将对教师科研工作的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结合起来,不鼓励将普刊作为考核对象,以科研考核作为抓手推进学院科研实力的提升,做好科研考核材料的完善和保存工作(考核材料的收集必须以档案馆的要求为主,可以参考学校的要求);对于没有积极完成科研工作的教师,应该实事求是严肃处理。

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进行提交,不接受教师个人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科研成果收集工作,在收集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综一503)。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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